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价格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规政策要求,全面提升成本监审工作水平,增强成本监审专业能力,确保成本监审工作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更好地服务于行业和会员单位,3月26日-29日,中国价格协会能源和供水价格专业委员在成都举办“2025年全国成本监审案例与实操工作培训交流会”。
培训交流会由中国价格协会能源和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丁洁主持。此次培训交流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认证中心电热处秦旭龙处长、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云育兵二级巡视员、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监审处连丽娟副处长、成都理工大学王宇教授,分别讲授了“城镇集中供热价格管理与成本监审”、“城镇供水价格管理与成本监审”、“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与成本监审”、“管道天燃气配气成本监审和实操案例”以及“供水价格机制探讨”等价格课题,并与参会代表就当前价格改革形势、社会承受力和具体操作实务等进行深入交流。
培训交流会上专家学者的看法有:一是中央对城镇供水、供热价格改革有明确部署要求,需要各地贯彻落实;二是水电气暖等网状垄断行业适用准许收入定价法,应稳步推进;三是水费支出占居民收入不止1%,水费过低起不到节水作用,推进适当调整在居民承受能力内;四是城镇供水、供热价格矛盾是多年(短则10年,长则20年)未作调整积累而来的,应当积极稳妥推进城镇供水、供热价格改革;五是当前经济压力大,社会各方收入增长慢,城镇供水、供热价格改革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各方承受压力,稳妥推进;六是国办129号文件印发后,城镇供水、供热企业非主营业务收入大部分被斩,面临生存困难,城镇供水、供热价格改革必须积极推进,化解价格矛盾,保障城镇供水、供热行业稳定发展。
供水、供热企业反映的看法有:一是城镇供水、供热企业主业收入过低,依靠城市配套费和承建市政工程收入维持运营,水价和房价存在双重扭曲问题;二是市县政府财政极为困难,对供水、供热企业欠款巨大,更不用说再给予更多补贴了;三是国办129号文件印发后,供水、供热企业持续严重亏损,将影响其正常运营,建议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城镇供水、供热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有关政策,积极推进城镇供水、供热价格改革。
培训交流会安排紧凑,内容丰富,既有政策理论解读,又有实务操作指导,为推进城镇供水和供热价格改革、提升成本监审工作科学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得到了参会代表的一致好评。